根据《赤峰市城镇供热条例》第二十五条“热用户申请停止或者恢复用热的,应当在每年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”规定,如您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业务,请务必于2024年9月15日前办理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业务办理须知
(一)个人热用户需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明原件;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请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、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相关业务。
(二)单位热用户需携带公章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相关业务。
二、业务办理时间
2024年7月10日—2024年9月15日;工作日8:30-16:30(中午不休息),综合服务大厅周六日正常营业。
三、营业厅地址及联系电话
四、温馨提示
为满足广大热用户需求,自2024年度采暖期开始,我公司将开通延续报停业务,即可一次申请多个采暖期停热业务。
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,您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476—8863388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7月10日